生意宝| 生意通| B2B研究中心| 设为首页| 加入收藏
您的位置: 首页 > 纺织助手 > 外贸常识 > 外贸企业承接国外修理、修配业务,应如何申报退税 |

外贸企业承接国外修理、修配业务,应如何申报退税 |
纺织网    2008-10-30 14:01:51 我要收藏

外贸企业承接国外修理、修配业务后,委托生产企业修理、修配的,在修理、修配的货物复出境后,应单独填报《出口货物退(免)税申报表》申报退税,同时提供下列单证:


(1)生产企业开具的修理、修配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用税票。


(2)外贸企业开给外方的修理、修配发票。


(3)修理、修配货物复出境报关单(修理外轮的报关单要求同生产企业一样)。


(4)外汇收入凭证。


其应退税额按照生产企业提供的修理、修配增值税专用发票(专用税票)所列税额与退税率计算填列。
 




© 纺织网 China TexTile 版权所有 1998-2019  服务热线:0571-882284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