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日本一客户的国内办事处开出的信用证单证,我们当地的工商行的信用证通知书上提示为:“该证要求2/3提单,存在风险。”各位,有没有遇见这种问题的啊,是不是真的很危险啊!现在再让客户修改信用证合适吗?
[回答1]这个很难说,因为去日本的船很快,如果你将3/3提单都交银行,通过银行再交到日本客户手上,那么提单还没到日本客户手,船都已经早到了。如果日本客户要通过银行拿提单,会产生货物滞留在码头的很多费用。所以日本商人开出的信用证一般会这样要求2/3提单交银行议付,1/3提单直接快递给他们以提货。如果他们的信用证没有会让你很容易产生不符点的条款,就可以冒点风险做了。
[回答2]日本的单子,我们做到现在都是要求3/1提单,或者干脆3/3全套。这里的风险,是看客户的信誉度和长期合作经验。这样做可以提高效率。但如果是新客户,那就免了。给了1/3提单,就给了货权。慎重。不可因为芝麻,丢了西瓜!日本人的钱不容易赚的!
[回答3]我以前也做过2/3提单的事情,跟一个日本新客户的第一单生意就是L/C规定2/3提单交银行,1/3提单直接快递客户的。结果没什么问题。
需要注意的是,信用证是银行信用,而不是客户信用。在开证行信誉可以接受的前提下,客户想提货不给钱,方法是让你产生不符点然后拒付。所以,当你能够保证议付时不出现不符点,那么你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,银行就一定得给你钱的。
说多一句,如果你不发货而伪造整套符合信用证的单据,银行也得根据表面真实性给你付款的。
[回答4]开证加上“B/L IS TO ORDER OF APPLICANT BANK",这就意味着1/3提单在日本客户手中也不怕,他得先到开证行去背书,银行背书提单前,一般都会要求企业赎单(即期)或承兑(远期),船公司见银行背书才能给予换单,银行和船公司都有责任把好此关! |